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可是我并没有哭出来,而是继续傻笑着,我傻笑着,突然冲了过去,狠狠咬住了雷牙的咽喉,雷牙没有挣扎,而是很平静的感受着我的体温,没过多久雷牙就断气了
“疯子,连自己的狗都咬!”袁长老唾弃道,他叫来了不少人,将我五花大绑在一根十字棍子上,竟然让不少大夫过来,将我手脚的筋腱都给勾了出来,用剪刀一一剪短,最后把我扔在地上,我宛如一条失去了手脚的毛毛虫一样,在地上滚来滚去,仿佛感受不到自己的疼痛一样,我笑着,笑得极为悲惨,也极为可笑
“带下去吧。”小皇帝揉了揉眼睛,“袁爱卿你也真是的,那人竟然疯了,就让他疯好了!唉”
“皇上过奖了,是我为皇帝分忧解难呢!”袁长老一脸谄媚
也许是失血过多,我昏迷了过去,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,却已经被丢在了万里长街的街道上。
一无所有的我犹如一条蛆虫一样蜷缩在万里街的某处,我肮脏无比,双眼满满都是仇恨,这些月所积累的仇恨已经彻底的改变了我。
被挑去手脚筋腱的我此时连直立行走都不能,但是屈辱之中,我却未曾丧失斗志,玄天南的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,大仇不报,不能死!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!!
我咳嗽了一下,长久积累的内伤已经让我身体虚弱之极,不过我身体内部的修为还在,依然是地仙境六重天,也许这是上天的怜悯,也是我活下去的资本。
饥饿,口渴,疾病,疼痛,无不摧残着我的心智,饶是我心智再坚定,在如此摧残下,也是被搞得魂不守舍,但是这时候,我看见了一台豪华的黄金轿子,从我的眼前走过。
那轿子中坐着的人正是马大哈,他左拥右抱,美人入怀,甚是潇洒,马大哈瞥了我一眼,竟然没有认出我,在走动之中,马大哈跑向了我一锭银子,潇洒的离开了。
这是怜悯,却让我怒火中烧,就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,如今自己的亲人已经不再,只剩下他孜然一身,好死不如赖活着,我还是放下了自尊,将那银子吃力的放到了怀里,却不知在身边已经有了几双贪婪的眼睛,盯住了自己。
那是别处的乞丐,看见我得到了他人的垂怜,一群人一拥而上。
这些都是平时穿着邋遢的乞丐,此时在我面前却显得异常嚣张,而其中的一个,我曾经还打赏过他,但此时,他们都气冲冲的走了过来。
“臭小子!竟然占了我们的地盘!兄弟们给我打!!”乞丐头子愤然道,随即一群人朝着我拳打脚踢,当我奄奄一息的时候,这才松了手。
我平躺在万里长街上,似乎曾经的荣华富贵都变成了过眼云烟,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飘渺,不可琢磨
但是我要活着,我必须要活下来!我咬牙爬起来,我只能爬,没了筋腱的四肢根本不能站起来,一路上我看尽了世道沧桑,人间冷暖,不少人报以同情心,则给我几个铜板,而不少人对乞丐极其反抗,又是给我一顿拳打脚踢。
我将每一张欺负我的脸都记在了心里,也将每一个垂怜我的人记在了心头,他日若是腾飞,必然涌泉相报。
短短三里的路程,我用了一天一夜,当我来到城门口的时候,守卫们将我踢出了彩虹城,让我自生自灭在这荒郊野外。
夜晚的森林是恐怖的,不时传来狼嗥的声音,那声音凄冷刺骨,宛如女鬼的歌唱,叫人魂不守舍,我吃着野草,喝着山泉,狼狈的渐行渐远,却因为不小心在青石板上滑了一下,整个人掉到了溪水之中,溪流的冲击很大,将我带向了远方,我是一路上死死咬住了一个枯木桩子,才得以活了下来,可是当我被冲上岸的时候,整个人也因为水中浸了太久,而浮肿不堪了,整个人的脸,变成了白色,而没有一点血色,本来的我已经瘦弱不堪了,但是在水的浸润下,已然变成了一个大胖子
但却在这个时候,一支冷箭从丛林中射了出来,正中了我的身体,我剧烈的挣扎了一下,没来得及支声,便昏睡了过去。
当我醒来的时候,已经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了,这个房间像是柴房,周围传出了发霉的味道,然而狭小的空间却让我感到了安全。
“醒了啊,先喝完肉汤吧。”在门口走进了一个老妪,一头的银发,却面色慈祥,她只穿了一身粗布衣服,是一个典型的农家老妇。
我挣扎了一下,却发现身上都缠满了绷带,那老妪见状连忙快步过来:“年轻人,别,别啊!快躺下,你身受了伤,可别再折腾了自己!”
原来在自己昏睡的时候,我的伤处已经被包扎好了,我对老妪十分警惕,可是仔细一看,我并没有在老妇的身上感受到半点的灵气,原来是一个没有修为的普通人,如此便放下了心。
“我这是在哪里?”我盯着老妪手中的汤药,说到。
那老妪倒是十分温柔的将我拖起来:“我是这里的奶娘,前不久我们的小姐不小心将你当做了野猪,射伤了你,还好及时将你带回来了,否者你将流血而死啊,老婆子我到现在从来没有看过这么重伤的人,你又是哪人?”
我身体一颤,随即想到了往昔的种种,我苦笑道:“我叫阿狗,亲眼看到了我的家人被贼人杀死,我本身也是死里逃生”
“这附近的确山贼不少,强盗横行,唉这不,前不久我们连云堡的一个伙计回家探亲,也被那山贼给拦了路,最后还丢了性命。”老妪叹气道。
我诧异道:“这里是连云堡?”
“是啊阿狗,不会是你连连云堡都没听过?”老妪笑道,她一勺一勺的给我喂药。
当然我并不是不知道连云堡,恰恰是连云堡的名声太响亮了,若是这里是连云堡,那就说明这里正是火之国和黄金国的交界,而连云堡,便是建在了火之国和黄金国之间连云山上,那连云山延绵千里,是一道天然的屏障,而且山中妖兽纵横,山上的人也都是练武的好手,尽管未曾排名进九大门派,但是其实力也不容小窥!
我喝了药之后,我才发现自己体内的灵气倒是充沛的很,只是磅礴的灵气就好像一滩汪洋大海,却没了发泄的口子,因为我的四肢已废,此时大量的灵气在腹中郁结,仿佛是压抑着一大团的石头,让我心头难受。
尽管手脚筋被挑断,但我在老妪的照料下已经能走路,只是手脚无力,却要用一根木头搀扶着走,不然只有摔倒在地上的可能了。
经历了三个月的压抑之后,我惊喜的发现自己的修为竟然有隐隐突破七重天的征兆,但是这征兆不明显,然而因为我手脚最为重要的筋腱被挑断,就算是修为九重天,恐怕也不能发挥多少用,想到这里,我不觉凄苦一笑。
我走到了柴房的外面,却看见四五十个弟子正在山顶练拳,此时已近黄昏,夕阳照耀着一群少年,画面显得十分美丽,我四下观望,心道果然是连云堡,四周皆是群山漫天,还有那散之不去的烟雾,让连云山蒙上了一层仙意朦胧的仙山。
只是没想到的是,我的名字竟然连连云山都知道了,人们纷纷述说着我在决赛时候的作为,为天下人所不齿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自己侮辱了自己的妹妹,然后杀了妹妹,本来孙知秋是自尽的,可是传到这里,却变成了我杀的了,好端端的一个我,竟然被说成了是一个毛脸大汉,让我十分无奈。
但这样也好,让我得到了一个暂居的地方,不管连云山能收留我到什么时候,我眼下就是想尽办法将身体上的伤给恢复,但筋腱的伤可不比一般伤痕,要恢复也是十分困难,堪比上天,若是没有灵丹妙药,恐怕神仙也难挽回我的伤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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