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:“我们的关系这么好,去了怎么不合适了?把你家小王带上一起去,正好让子落见见。”
王仁君就是她现在的对象,人特别的老实忠厚,对舒蝶特别的好,比那个谢子冬强一百套。
既然谢子晴都这么说了,那舒蝶也不好推迟了,不过一想到可以带着王仁君去,万分的开心。
她现在整颗心都在王仁君的身上,她觉得王仁君就是她这辈子的幸福,如果错过了他,那么她再也找不到像王仁君对她那么好的人了。
“既然大姐这么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,这个点他在地里干活呢!我回去把他给叫出来。”
“好!那有自行车,快点去,我也回家一趟,把孩子抱着,叫上我老公,我们一起去。”
现在谢子晴婆婆的病好了,一直给她带孩子,让她安心的上班。
上回的病让她彻底的想明白了,这个世上最亲的人还是自己的儿子跟儿媳妇啊!
以后她可不能任性为难他们两了,有的时候因为她的搅合,弄得人家两口子很不愉快,这回她再也不干那事了。
所以她每天对谢子晴百般的呵护跟照顾,一下子让谢子晴找到了母爱。
池辉在地里正忙活呢!听到谢子晴的声音,放下锄头就过来了。
“你今天下班挺早啊!我还有最后一块地就完事了,等我啊!”
说着他刚要去干活,却被谢子晴给拉住了手。
“还干什么啊!星宇跟子落叫我们去吃饭呢!你赶紧回家换身衣服抱着孩子跟我走吧!”
谢子晴忙着工作也好长时间没回去了,今天这么好的机会,他绝对支持。
来到车站的时候,就看到舒蝶挽着王仁君的手有说有笑的。
那个王仁君长的还挺帅的,比谢子冬长的好,而且还对舒蝶那么好,舒蝶肯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。
“舒蝶你来的挺早啊!我们上车吧!”
现在客车有的是,随时坐随时有,出行很方便。
“大姐大姐夫你们好!”
王仁君很有礼貌的跟他们打着招呼,而且还毫不避讳的管他们叫大姐大姐夫。
“你好仁君,听说你跟舒蝶处很长时间了,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!”
坐上车后谢子晴跟王仁君闲聊了起来,她倒要看看王仁君是不是渣男。
“我都听小蝶的,她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。”
听到这谢子晴放心了,至少他不是玩弄感情,愿意跟舒蝶结婚。
这个时候舒蝶红着一张脸说道:“结婚这种事情应该男人来说,不应该女孩子主动提吧!”
毕竟舒蝶是属于那种羞涩的女孩子,在感情上不会主动。
“那如果我说明天结婚呢?你同意吗?”
听到这舒蝶急了,“那怎么可能?你知道我现在工作很忙,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?要结婚得过些日子才行呢!”
“你看,这不还是听你的吗?”
他说想要结婚的时候她不干,那只有听她的咯!
谢子晴这个时候笑道:“现在厂子里的事情确实多,等到过些日子吧!如果你们两个信得过我,我给你们两个主持。”
“真的大姐,那太好了,我们信得过你信得过你。”
如果有谢子晴给主持婚礼,王仁君什么都不用愁了,毕竟舒蝶什么事都听她的,自己求婚怕她不答应啊!
“你们信得过我就行,舒蝶,到年纪了,该把自己嫁出去了。”
舒蝶虽然比谢子晴大,但是她却拿舒蝶当妹妹一样照顾。
舒蝶听到这脸一红,低声道:“我知道了大姐,到时候都听你的。”
其实她何尝不想嫁人,只是自己已经结过一次婚了,对婚姻多少有点恐惧了。
不过为了王仁君她必须让自己勇敢一回,要不然自己这辈子很难获得幸福。
当他们来到市里的时候,发现一栋栋高楼大厦屹立在那里,像是保卫钢城的威武士兵。
在黄昏的余晖下,更富有神秘的色彩,在四周景物的衬托下,高楼显得更加雄伟,更加壮观。
在看那每座大楼都是瓷砖贴面,银白色的铝合金门框,宝石蓝色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明亮耀眼。
7城市里洋溢着现代气息,老远望去,高楼林立,栉比排列,一座比一座高,一座比一座美。
现在的严和市已经变成了繁华的大都市,不像以前的严和县,破旧又落后。
“齐星宇家离这不远,走十分钟就走到了,我们现在赶紧去吧!”
之前他们搬家的时候谢子晴来过几趟,其实她现在挣的钱也够买楼的了,就是上班不太方便,她就一直没买。
不过她想要等到彤彤长大了,在严和市里上学,毕竟城市要比农村的教育好。
那个时候她手里的钱能买到位置好一点楼房了,而且这些楼房都是宇落公司的,她花的钱肯定少。
“啊——”
舒蝶忽然的尖叫打破了谢子晴的思绪,回头一看是谢子冬抱住了舒蝶的大腿。
“舒蝶我错了,我最后发现还是你好,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,我们复婚吧……呜呜……”
舒蝶被谢子冬吓得够呛,自己的大腿让谢子冬抱着就不撒手,一旁的王仁君看到这一幕心里不是滋味。
他知道舒蝶跟谢子冬的事情,他认识舒蝶的时候还没有忘了谢子冬呢!
是他用自己的真情打动了她的芳心,让她彻底的忘了谢子冬。
“谢子冬你还要不要点脸,当初是你伤害的舒蝶,把她给气走了,在外面风流够了,想起舒蝶的好了?我告诉你,已经晚了。”
谢子晴气不打一处来的说着,走上前去就把谢子冬给拉开了,然后狠狠的扇了他一嘴巴子道:“谢子冬现在舒蝶马上就要结婚了,你这个时候来搅局,什么意思?难道你害的她还不够吗?”
这是谢子晴第一次打他,也是最后一次,因为她连见谢子冬都不想见。
谢子冬也没有以前盛气凌人的架势了,如果是以前的脾气,他早就还手了。
毕竟他现在就是大街上的要饭花子,连脸都没有了,哪还有勇气还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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